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單位負責人(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2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須具備由電監(jiān)會核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須含承裝范圍);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提供到投標截止時間止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
2.3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人員要求:
滿足1名項目總負責人、2名項目經(jīng)理,2名專職安全員
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總負責
2)項目經(jīng)理:具備有效的通信工程相關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或通信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證書、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為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
3)專職安全員: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且為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
4)所有承諾人員均為本企業(yè)人員且人員角色不允許兼職;
5)上述人員以本人身份證、有效證書、投標截止當月前十個月中的連續(xù)六個月社保證明為準,否則不予記??;
6)除項目總負責人以外,參與同一專業(yè)各地市間項目的人員均不得互相重復,若重復則重復人員均視為無效,除去重復人員后,人員未能滿足最低標準的投標無效。
2.4.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9%;
2.5. 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未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 列入同類產品供應商負面名單,須提供承諾書;
2.6 財務要求: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須提供承諾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