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廣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jiān)督站城際鐵路監(jiān)督檢測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省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302008806012
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5,400,00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廣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jiān)督站城際鐵路監(jiān)督檢測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5,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每年度總額累計結算達到當年市財政局對本項目的部門預算批復金額時,當年合同自動終止。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分支機構投標的,須同時提供總公司(總所)及分支機構登記文件。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定。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定。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投標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shù)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相關領域“較大數(shù)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jiān)督站城際鐵路監(jiān)督檢測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原因及情形: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xiàn)的情形。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jiān)督站城際鐵路監(jiān)督檢測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稅收違法黑名單)”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投標(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提供《投標函》。
(3)投標人具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且計量認證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4)投標人具有交通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應同時包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xiàn)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資質證書需在有效期以內。
品目號
品目名稱
采購標的
數(shù)量(單位)
技術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
品目預算(元)
最高限價(元)
1-1
其他服務
廣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jiān)督站城際鐵路監(jiān)督檢測項目
1(項)
詳見采購文件
5,400,000.00
-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tǒng)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手冊獲取網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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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廣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jiān)督站
地
名 稱:廣州群生
地
廣州群生
2023年03月03日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3.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