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天津石化120萬噸/年南港乙烯項目防靜電地板框架協(xié)議(WZ20230209-0399-366-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防靜電地板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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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shù)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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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各種木材、水泥及建筑材料 | 10000.00 | 平方米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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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guī)格:技術規(guī)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1.投標人至少有 5個單項目10000平米以上且運行 2 年以上的良好應用業(yè)績,合同簽訂日期 為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須 提供合同復印件及發(fā)票予以證明,業(yè)績證明文件內容至少包括:項目名稱、產品型號、簽署蓋章頁等,合同復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視 為無效業(yè)績。 3.1.7 2.投標人需承諾提供所供防靜電地板的現(xiàn)場安裝技術指導服務。 3.1.8 3.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廠家針對本項目的代理授權文件。 3.1.9 本標所有承諾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10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1.11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打賞 更多>同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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