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詢比申請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②供應商注冊時間截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蓋工商備案主管部門印章的公司章程復印件}; 詢比申請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參加本次詢比活動前三年 內,詢比申請人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函 ; 詢比申請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詢比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責令停業(yè)的; ②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③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④在最近三年有嚴重違法違規(guī)記錄的; 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詢比,不得分包、轉包。 |